鑒於第95B章《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規例》) 最近已作修訂,並已於2023年11月1日生效,有關住戶較早前透過消防處獲發在住用處所設置的滅火筒和滅火氈,由於它們並非按法律規定或依據法律的規定而設置,因此其擁有人已獲豁免履行《規例》中要求該等滅火筒和滅火氈須保持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及每12個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手提滅火設備至少一次的法定責任。
此外,住戶透過消防處獲發在住用處所設置的獨立火警偵測器,自2021 年 9 月 1 日起,其擁有人亦與上文所提及的滅火筒及滅火氈的擁有人同樣獲豁免履行相關法定責任。
滅火筒和滅火氈
滅火筒及/或滅火氈適合在火警發生初期在安全情況下即時使用。 滅火筒種類繁多,主要有二氧化碳滅火筒、水劑滅火筒、乾粉滅火筒、淨劑滅火筒及泡沫式滅火筒。就一般家居使用而言,乾粉滅火筒較為合適,原因是乾粉滅火筒適用於撲滅不同種類的火警,例如涉及易燃液體、金屬品或電氣設備的火警。
滅火氈以防火物料製造,適用於撲滅燃燒中的易燃液體,及廚房中發生的小火。滅火氈尤其適用於撲滅煮食時燒著鍋具中的油而引起的小火。
獨立火警偵測器
獨立火警偵測器的功能是在火警發生初期向處所內的人發出警報,使他們有更多時間疏散,不致因為濃煙及高溫而無法逃生。消防處鼓勵市民在處所安裝以電池操作的火警偵測器,提升樓宇消防安全,使生命財產得到更好保障。
防火三寶
滅火筒、滅火毯和獨立火警偵測器 — 這三件消防安全認可的產品, 本公司也有提供給消防處。



